紹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越城分局關于啟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明的公告
- 發布日期:2020-09-2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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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不動產登記“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工作,經研究,決定啟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明,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自2020年9月30日起,在越城區范圍內正式啟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明,先行實施業務為銀行以“總對總”方式辦理的不動產抵押登記辦件,該類辦件一律實行電子證明,不再出具原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明。
2、加蓋電子印章的電子版《不動產登記證明》與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電子版《不動產登記證明》記載的事項,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若出現不一致,除有依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4、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明頒發后,權利人可登陸“浙里辦”APP查看和下載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明,也可掃描電子證書的二維碼在線核驗電子證明的有效性和真實性。
特此公告。
紹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越城分局
2020年9月29日
信息來源:紹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越城分局